對于評審副高職稱的作者來說,論文的數量是評定職稱的標準之一,那么評副高職稱需要幾篇論文呢?大多數情況評審副高需要發表2篇論文,但是每個地方在副高職稱評定時所需要的職稱論文發表數量和期刊級別要求不太一樣,但是不論數量多少,質量高低,都需要我們在國家級學術刊物公開發表研究方向一致的專業學術論文。
對于具備規定學歷、資歷的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需論文2篇(申報醫學科研副研究員須提供3篇);不具備規定學歷,副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需論文3篇(申報醫學科研副研究員須提供4篇)。再如山西,要求如下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國家級學術刊物公開發表研究方向一致的專業學術論文一篇。
(2)在省級以上學術刊物公開發表研究方向一致的專業學術論文二篇以上。基層專業技術人員可以減少一篇論文,但要求提供一篇能夠完全反映本人任現職以來專業工作數量和質量的工作總結。工作總結應包括專業技術人員完成的本專業工作的數量和質量。數量指標應從專業技術人員任現職以來的工作業績數量來體現;專業工作質量應通過專業工作取得的效果、做出的貢獻、社會、同行的認可程度來衡量。
(3)國家專業出版社出版的本專業科技著作一部,本人撰寫部分不少于3萬字,并同時在省級以上學術刊物公開發表研究方向一致的專業學術論文一篇以上。
(4)獲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三等及以上獎一項(為額定獲獎人員,并有一級證書)或相關榮譽獎項,并同時在省級以上學術刊物公開發表研究方向一致的專業學術論文一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