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是建造各類工程設施的科學技術的統稱。它既指所應用的材料、設備和所進行的勘測、設計、施工、保養、維修等技術活動,也指工程建設的對象。即建造在地上或地下、陸上或水中 ,直接或間接為人類生活、生產、軍事、科研服務的各種工程設施,例如房屋、道路、鐵路、管道、隧道、橋梁、運河、堤壩、港口、電站、飛機場、海洋平臺、給水排水以及防護工程等。在這方面收錄較好的期刊有:
《土木工程學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主管、中國土木工程學會主辦的土木工程綜合性學術期刊,以土木工程界中、高級工程技術人員為主要讀者對象。主要報道土木工程各專業領域的發展綜述,重大土木工程實錄,建筑結構、橋梁結構、巖土力學及地基基礎、隧道及地下結構、道路及交通工程、建設管理等專業在科研、設計、施工方面的重要成果及發展狀況,同時也刊登建筑材料、港口、水利、市政、計算機應用、力學、防災減災等專業中與上述學科交叉或有密切聯系的論文報告。本刊辦刊宗旨為促進國內外土木工程界的學術交流。
《土工基礎》載文、立論,均以辯證唯物論為指導思想。重實踐、重科學、重客觀存在,堅持唯物論,反對唯心論。支持對同一問題,發表不同的觀點和見解,鼓勵勇于追求真理的科學精神,提倡虛心接受真理的科學態度。為把本刊辦成既實事求是又生動活潑的科學技術園地而努力。
以上這兩本都是不錯的期刊,還有更多這方面的期刊小編就不一一介紹了,你要是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都可以來本網站進行咨詢,專業的人員會為你做更詳細的介紹,在這里小編希望你的論文早日發表,并且早日評上職稱!
下面我們來認識一下有關土木工程師方面的信息:
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執業資格考試。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1、取得本專業(土木工程)或相近專業(指港口與航道工程、勘查技術與工程等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1年。
(二)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5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道路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6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7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8年。
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9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10年。
6、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12年。
7、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15年。
8、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道路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滿30年。
(四)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地區居民,可申請參加勘察設計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 資格考試。申請人在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道路設計相關專業實踐年限證明。臺灣地區專業人員參加考試的辦法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