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職稱評審高級職稱時,評審要求的材料上均會寫上,重大突出貢獻,或者重大獎勵,專著或者核心期刊發表論文2-3篇等等,事業單位評副高職稱除了要符合學歷、資歷要求之外,還要符合論文、論著條件,下面是對學歷和論文、論著條件進行了總結。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報評審副高級職務任職資格:
1、博士研究生畢業后,取得中級職務任職資格,并從事中級工作二年以上;
2、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級職務任職資格,并從事中級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級職務任職資格,并從事中級工作五年以上;
4、參加工作后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技術工作的上述相同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達到上述規定的相應年限,取得中級任職資格,并在職后取得達標學歷后從事中級工作五年以上。
論文論著條件:
1、公開出版本專業學術技術專著、譯著,本人撰寫字數3萬以上;
2、公開發表本專業高水平學術論文2篇以上,本人為獨著或者第一作者;
3、公開發表國外論文或者中文核心論文1篇以上,本人為獨著或者第一作者;
4、編寫本專業培訓教材或技術手冊,全省范圍推廣應用,本人撰寫字數4萬以上;
5、主持編制省級以上本專業技術標準1項以上,并頒布實施。
國家對教師職稱評審出臺新規定之后對教師們是一種激勵,中小學教師評正高可以說是呼聲已久,很多教師抱怨正高級教師的評選"名額少、要求高、難度大",國務院總理李克強8月2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決定,將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在全國全面推開。